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建立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列入2005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作为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的登记试点。接到本通知后,凡承担2005年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单位,须积极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kjt.jl.gov.cn)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并录入相关内容、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发布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电子档案录入指南)。
二、在研项目电子档案内容包括:项目合同书、负责人信息表(信用记录)、科研团队概况表、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进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及项目成果跟踪报告。
三、在研项目电子档案采取适时登记、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06年4月15日前补录项目合同书、负责人信息表、科研团队概况表、经费情况统计表、项目进展报告和项目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填写)等。
以后,项目进展报告须每半年填报一次,在每年7月10日前填报完毕;项目成果跟踪报告从项目验收(鉴定)完毕之日起直至以后3年内均须跟踪填报,每年填报一次,在次年1月10日前填报完毕;经费情况统计表和项目验收报告则要求适时填报,在每笔费用发生后或项目验收(鉴定)完成后10日内填报完毕。
四、超过规定时间不进行在研项目电子档案登记的,或在填报相关内容时弄虚作假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录在案,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其2006年及以后3年内项目申报和立项资格,暂缓结转经费下拨。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技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