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省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报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申请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5]5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20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890298.96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