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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3年-2005年,本市实施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争做国内大城市还环境污染历史欠帐的模范和生态建设的模范"的要求,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本市在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和绿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向建设生态型城市的总体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基础设施。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9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郊区城镇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提高了16%;中心城区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900立方米/日;建成了吴淞工业区集中供热网;建成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二是进一步削减了污染排放总量。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了19%,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了47%,农田化肥使用量削减了7万吨,化学农药使用量削减了735吨。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环境监管。修订完善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一批政府规章和环保标准;占全市水环境污染排放总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安装了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对35家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了15%。 
  四是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2005年与2003年同期相比,全市区域降尘下降29.4%,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3年稳定在85%以上;苏州河水质稳中趋好,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质平均改善了21.5%。吴淞工业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工业区的先进水平,桃浦工业区消除了恶臭污染。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增加了7个百分点,达到3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了3.4平方米,达到11平方米。 
  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有六大特点:一是重在加强领导,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了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形成了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推进合力。委员会每季度召开的推进会议为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重在有序推进,强化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和绿化建设六大领域工作全面推进,实现了计划目标。三是重在攻克难点,强化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了中心城区黑臭河道治理、人口密集区燃煤污染整治、吴淞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桃浦工业区恶臭污染整治、水源保护区畜禽污染整治和全市绿化建设,中心城区、水源保护区、吴淞和桃浦工业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四是重在治污治本,强化进一步偿还环境污染历史欠帐。大力推进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治理能力和固废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五是重在机制创新,强化政府的市场引导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了污染者付费机制,出台了重点难点问题的推进政策,推行了环卫行业、水务行业、绿化养护体制改革。六是重在抓出实效,强化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全市整治河道水质基本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较好水平。满意度调查显示,市民对本市环保工作力度和环境质量基本感到满意,95%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中心城区河道水质有改善。 
  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污染历史欠帐还未还清,发展中环境保护压力还很大。一是环境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全覆盖,郊区未构成污水处置框架体系,保留工业区环境治理设施不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二是环境污染有待进一步治理。部分工业区和企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煤烟型污染和石油型污染有加重趋势,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日趋显现,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超出环境容量。三是环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本市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水平与国际大都市相比均有较大差距,部分直排环境的污染源不能保持达标排放,环境监管能力相对不足。四是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全市部分河流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中心城区河道水质还不稳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近年来持续升高,扬尘污染不容忽视,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举办世博会和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巩固成果,持之以恒,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制订《上海市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这也是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是上海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这三年是上海市迎接2010年世博会、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时期,是上海朝着建设生态型城市总体目标承前启后、奋力推进的重要阶段,但也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凸现的关键时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做好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实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切实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和资源消耗,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生态型城市的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2010年世博会为契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这一发展主线,按照"有利于城市布局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的要求,以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着眼点,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不断改善本市环境质量,坚持推进上海科学发展,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争做国内大城市还环境污染历史欠帐的模范和生态建设的模范,促进上海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的实施继续坚持"三个结合"。即全市统筹与以块为主实施相结合,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 
  各项工作推进继续坚持"三重三评"。即在全面推进中重治本、综合治理中重机制、资金投入上重实效;环境保护的成效让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 
  全市环境建设继续坚持"三个并举"。即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举,更加突出源头预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完善并举,更加注重机制创新;中心城区与郊区并举,把郊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三)总体目标 
  承上启下,持续努力,加快还清环境污染历史欠帐,大力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打下基础。具体目标是: 
  --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发展更和谐。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完善,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郊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90%左右的城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保留工业区已开发地块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工业区启动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化系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8%,森林覆盖率达到13%。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更安全。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5%左右,氨氮削减10%左右;保留工业区内污染源纳管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市燃煤电厂70%容量的机组实施烟气脱硫,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削减1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实现安全处置。农田氮肥亩均使用量削减10%,化学农药亩均使用量削减8%。 
  --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更科学。根据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制定污染排放控制目标和削减计划,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与环境容量基本匹配,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建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全面实施在线监控,占全市污染负荷85%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更美好。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成果,全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高,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吴泾工业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功能区要求。浦东新区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闵行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建设先进区。全市15%左右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建成20个左右的环保生态村。 
  (四)重点领域与任务 
  更加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郊区环境保护和建设,计划实施六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工业污染治理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崇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政策法制和科技支持工作。整个计划拟安排25大类260个左右的项目。 
  二、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中心城区与郊区并举,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网建设并重的原则,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郊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提高城郊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以深化苏州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推进近郊黑臭河道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逐步恢复河道水生生态系统;以保证水源地供水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苏州河下游水质与黄浦江水质同步改善,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成果,进一步保障水源地安全。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郊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90%左右的城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 
  (三)中心城区主要任务 
  1、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重点实施工程:(1)新建日处理能力为50万立方米的竹园第二污水厂;(2)实施日处理能力为170万立方米的竹园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并启动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3)实施日处理能力为120万立方米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能力扩容60万立方米,同时基本完成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 
  2、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 
  完成污水治理三期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宝山、闵行、浦东、南汇周康和祝桥地区的污水收集系统,启动西干线改造工程,基本实现中心城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染源截污纳管,重点实施分流制地区12座雨水泵站的截流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肇嘉浜合流污水泵站的调蓄池工程,削减放江污染负荷,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3、全面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期工程) 
  实施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重点是:(1)开展苏州河底泥疏浚工程,根据底泥对水质的影响程度以及生态修复的要求,在改造防汛墙的基础上对苏州河市区段底泥进行疏浚和安全处置;(2)建设和完善苏州河中下游雨污水排放系统,建设真江东、陇西、虹南3个雨污水系统,新建4座雨水泵站截污设施,结合排水系统完善,建设新福建北泵站,改造支流排涝泵站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管网;(3)开展苏州河中上游地区截污治污工程,建设青浦区华新、白鹤、赵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苏州河水系的截污治污能力。 
  4、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深化中心城区市管河道整治 
  在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和泵站雨天溢流改造等治本措施的基础上,以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修复水生生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因水制宜,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区河道整治的成果。重点是:(1)实施骨干河道沟通和疏拓工程;(2)完成水利片外围泵闸建设;(3)加强中心城区河道引清调水;(4)实施黄浦江部分支流河口综合治理。 
  (四)郊区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郊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郊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中心任务是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重点是:(1)扩建嘉定新城、松江、松江东部和青浦等4座污水处理厂,新建青浦赵屯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9万立方米/日;(2)建设和完善嘉定新城、安亭、金山新江、奉贤东部、青浦徐泾、朱家角、西岑、金泽、松江东部、松江西部、松江东北部等18个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污水纳管。 
  2.以截污治污为根本措施,开展郊区骨干河道整治 
  为适应郊区"三个集中"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持续改善骨干河道和城镇化地区河道水质。重点是:(1)着力推进徐泾、九亭、江桥、南翔、周浦、康桥等近郊6镇24条黑臭河道和郊区25条骨干河道的综合治理;(2)编制蕴藻浜和淀浦河等市管河道综合整治规划,适时启动相关项目;(3)建设和完善水源保护区禁止危险品水路运输管理系统,全面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水路运输危险品;(4)建设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储备中心,提高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五)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在中心城区和郊区计划实施6项重点任务共 
  58个项目。预期的环境效益是: 
  1、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做到纳管处理达标排放。届时,自1988年合流污水一期工程开工历经20年,在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努力下,苏州河水质将明显改善,实现"决心把苏州河治理好"的承诺,河道整治取得关键成效。 
  2、郊区。80%左右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约90%的城镇建有污水处理厂或污水能得到集中处理,郊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步形成,力争使郊区水环境质量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得到持续改善,为郊区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三、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实施原则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巩固中小锅炉燃煤污染治理成果,加大燃煤电厂等高架点源污染物减排力度,全面控制本市煤烟型污染;继续提高新车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在用车管理制度,加速淘汰重污染车辆,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积极推广示范经验,由点到面,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切实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生活的突出问题。 
  (二)行动目标 
  燃煤电厂全面启动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全市燃煤电厂实施烟气脱硫的机组总容量达到70%左右,削减电厂排放二氧化硫17万吨;重点行业机动车率先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等效于欧Ⅲ标准,下同),其余新车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国三"标准,在用车实施简易工况检测方法,强化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全市建成728平方公里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外环线以内按区划建成"基本无燃煤区",外环线以外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 
  (三)主要任务 
  1、完成650万K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大力推进电厂脱硫,燃煤电厂全面启动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到2008年底,全市燃煤电厂实施烟气脱硫的机组总容量达到70%左右,重点完成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等11家电厂34台约650万KW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同步实施高效除尘,逐步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2、全面完成"烟尘控制区"和"基本无燃煤区"建设 
  以区县政府为主体,进一步推进中小锅炉污染治理,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建成"烟尘控制区"。具体是:外环线以外地区和工业区,深入推进各类炉窑和工业生产设施的烟尘控制工作,严格执法监管,基本杜绝烟囱冒黑烟现象;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继续推进"基本无燃煤区"创建工作。到2008年底,外环线以外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共3892平方公里),外环线以内按区划建成"基本无燃煤区"。 
  3、继续深化扬尘污染控制 
  根据《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积极推广示范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重点是:(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拆房、市政施工、堆场、道路保洁和物料运输等扬尘防治规范化措施,重点加大对市政施工扬尘的监管控制力度;(2)以各区县政府为主体,完成728平方公里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使各类扬尘污染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4、严化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制度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有效遏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增长趋势,重点是: 
  (1)以重点行业为突破,提高新车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要求,从2007年起新车全面实施"国三"标准,本市公交、出租等行业的新车,率先从2006年7月起实施"国三"标准。到2008年底,所有进入内环线以内区域的公交车均达到"国二"标准,全市约有6000辆公交车和2.5万辆出租车达到"国三"标准。 
  (2)强化在用车检测制度。公安、质监、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在用车年检制度,按规范健全机动车污染检测网络,全面推行简易工况法检测,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公安、环保组成专职机动车污染联合执法队伍,公安部门负责执法查处,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检测,健全互相联动的长效执法机制,开展日常执法监察,基本杜绝机动车辆超标排放及冒黑烟现象。 
  (4)加快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率先更新低于"国一"标准排放的车辆。 
  (四)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计划实施4类重点任务,共计24个项目。 
  预期的环境效益是:到2008年,削减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17万吨,扬尘控制使降尘削减约20%,全市降尘水平下降至8吨/平方公里·月左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5%以上。 
  四、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严格按规划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框架体系。城郊并举,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在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系统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放射性废物和工业废物的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以政府推进、行业自律为手段,从重点行业突破,推进商品包装和一次性消费品减量。 
  (二)行动目标 
  到2008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其余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全面得到安全处置。在化妆品、保健品、食品和宾馆等重点行业,推行废物减量化;探索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有效途径。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构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框架体系 
  中心城区的主要任务是:(1)建成闵行垃圾焚烧厂和宝山垃圾综合处理厂;(2)建成市区生活垃圾内河集装化转运工程;(3)启动老港1、2、3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重建工作。 
  全面推进郊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处置厂建设。2008年底,建成金山、青浦等垃圾综合处置场和嘉定残渣填埋场,启动建设松江垃圾综合处置场。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通过市、区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到2008年底,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基本达到产出数量和处置能力的动态平衡,使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安全处置。 
  2、基本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化进程。重点是:(1)建成老港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场,重点解决无法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出路;(2)依托老港垃圾填埋场现有场地和设施,基本建成老港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基地一期工程,做大做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回收利用产业;(3)探索废旧家电等电子产品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开展电子废弃物交投处置工作试点。 
  3、完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和处置系统 
  重点是:(1)扩建600立方米库容的放射性废物库,切实提高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处置能力,确保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2)建立核与辐射应急监控系统,提高核与辐射应急处置能力。 
  4、推进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减量 
  以政府推进、行业自律为手段,积极推进和带动重点行业废物源头减量化工作。重点是:(1)在化妆品、保健品、食品等行业制订并实施适度包装有关行业自律规范,控制商品过度包装;(2)推进宾馆服务业一次性用品减量,鼓励星级宾馆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四)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计划实施3类重点任务,共计16个项目。 
  预期的环境效益是:建成处置有序、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的收集、处理处置系统,全面实现城市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探索固体废物减量化的有效途径,为城市安全和节约型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五、工业污染治理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一)实施原则 
  以产业结构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为根本举措,削减工业污染,实现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以吴泾工业区综合整治为重点,带动传统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着力完善保留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企业污水纳管,为郊区高起点、快速健康发展奠定环境基础;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行动目标 
  吴泾工业区环境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巩固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成果。到2008年底,保留工业区已开发地块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染源纳管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污染源监管,占全市污染负荷85%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完成保留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 
  加快推进工业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实现保留工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基本消除污水直排现象。重点是:(1)建设嘉定北区等4座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包括8个保留工业区管网),以及青浦华新、白鹤等2座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5万立方米/日;(2)建设和完善浦东新区川沙经济园区等28个工业区污水收集管网。所有保留工业区必须按计划完成开发地块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工作。未完成污水处理任务的工业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污水的项目。 
  2、全面推进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计划纲要》,以产业、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调整及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区内主要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基本完成区内受污染影响居民的动迁安置。重点是: 
  (1)创造条件,力争关停上海焦化有限公司2-4号焦炉、治理煤气发生炉(UGI炉)黑烟;调整上海碳素厂混捏、煅烧、浸渍、焙烧四类重污染生产线;关停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氯磺酸、硫酸二甲酯生产线,调整合成氨、硫酸生产线等;完成联成化工、摩根碳制品等公司污染治理。 
  (2)完成上海白水泥厂、上海焦化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立事化工等企业的结构调整。 
  (3)完成吴泾热电厂等6家企业污水纳管;按计划完成工业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动迁区内受污染影响的居民;开展锅炉脱硫或清洁能源改造。 
  (4)建设上海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氯气、氯乙烯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控系统和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氨、甲醛等污染物预警及应急系统。 
  3、实现环保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积极推进大气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在线监测安装;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确保2008年底占全市污染负荷85%以上的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是:(1)完成电厂锅炉和20吨以上锅炉在线监测设备安装;(2)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4、继续推进工业区集中供热 
  在有条件的工业区继续推进集中供热,切实提高工业区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削减大气污染排放。重点是:(1)在1-2个工业区新建集中供热设施;(2)在有条件的工业区进行热网扩建及热用户扩展。 
  5、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工业企业中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是:(1)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或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2)巩固和推进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编制钢铁、化工、医药、电镀等行业清洁生产指南,结合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制订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 
  6、开展工业园区或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试点 
  按照资源集约使用、产品互为共生、废物循环利用、污染集中处理的模式,在完善上海化学工业区等循环经济试点基础上,制订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指南,进一步推进工业区循环经济工作,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开展金桥出口加工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宝山工业园区、莘庄工业区和宝钢等工业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7、创建一批环境友好企业 
  引导和鼓励企业自愿采纳更严格的环保标准,自觉遵守各项环境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四)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计划实施4类重点任务,共计71个项目。 
  预期的环境效益是:促进科学发展,腾出环境容量鼓励先进企业发展,推动本市新型工业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 
  六、农业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郊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以环境优美乡镇和环保生态村创建为载体,加大力度解决郊区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继续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削减畜禽养殖污染,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行动目标 
  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农田氮肥亩均使用量减少10%,化学农药亩均使用量减少8%,全市15%左右的乡镇创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建成20个左右的环保生态村。 
  (三)主要任务 
  1、畜禽养殖场达标治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贯彻执行《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根据郊区畜禽养殖场规模和区位,合理布局,加强畜禽养殖场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08年底,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畜禽污染得到治理。重点是:(1)核发规模化畜禽牧场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加强依法管理,促进畜禽养殖场达标治理;(2)扩建或新建青浦、金山、南汇、奉贤、农工商等5个有机肥中心,新增有机肥生产能力8万吨/年。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重点是:(1)每年推广使用有机肥9万吨;(2)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实施绿肥轮作养地制度,每年种植绿肥30万亩;(3)推广使用专用配方肥(BB肥),结合测土施肥技术,每年推广BB肥5000吨;(4)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发布生物农药推广名录,重点推广药效好、残留低的新型农药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5)推进农作物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力争达到450万亩。 
  3、建设环境优美乡镇 
  推进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改善城镇周边河道水质,建设"烟尘控制区",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重点是:(1)巩固莘庄镇等10个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成果;(2)继续创建朱家角镇等10个以上环境优美乡镇。 
  4、建设环保生态村 
  积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环保生态村的创建,以点带面,探索农村环境面貌改善的可行之路。三年间,郊区各区县分别创建1~2个环保生态村,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 
  (四)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计划实施2类重点任务,共计13个项目。 
  预期的环境效益是:探索农村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改善的可行之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化郊区的建设。 
  七、生态保护与崇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实施原则 
  以建设生态型城市为目标,以崇明生态岛和世博园区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绿地、林地、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按照生态岛建设目标,坚持"留足生态环境涵养空间"的要求,科学编制崇明三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快崇明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态林建设,保护崇明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完善和提高崇明东滩、九段沙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设施和管理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二)行动目标 
  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世博园建设。在崇明三岛建设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管网,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崇明森林覆盖率达到20.3%。全市绿地林地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湿地保护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8%;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3%。浦东新区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闵行区建成国家生态建设先进区。 
  (三)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世博园区生态建设 
  按照"生态世博"的理念,构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世博园,重点是: 
  (1)绿化建设。在黄浦江两岸滨江建设大型生态公园"滨江绿洲"作为园区的绿色核心,同时由"滨江绿洲"东西向延伸,形成滨江绿带;在场馆之间建设道路绿化和垂直绿楔,形成园区绿色景观走廊,同时配以点状景观绿地。 
  (2)排水系统建设。园区内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调蓄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铺设污水管道,纳入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总管。 
  (3)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将现有南市电厂改造为园区能源 
  中心,建设园区集中供热(冷)系统;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装置,进行太阳能热电联供;建设燃气系统,园区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4)节水设施建设。园区内实行分质供水,生活用水采用 
  自来水;将黄浦江水或部分收集的雨水处理后,用于景观、绿化、市政或旱季补水。 
  2、积极推进崇明生态环境建设 
  以环境优先、生态优先为基本原则,按照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要求和把崇明建设成为环境和谐优美、资源集约利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岛区的总目标,重点是: 
  (1)开展崇明三岛环境污染源普查,制定污染源治理计划,建设重点监管企业在线监控系统,推进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本底监测与调查,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跟踪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3)规划先行。根据崇明三岛的生态承载力,编制和完善崇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建设计划。 
  (4)着力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包括长兴岛、新河、堡镇和城桥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启动建设陈家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立方米/日;建设集中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5)积极改善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整治城桥镇周边的东平河、三沙洪等河道;推进生态林建设,建设生态林和防护林4800多公顷(73000亩);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东滩湿地公园一期工程240公顷;创建10个左右环保生态村。 
  3、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与生态建设先进区创建 
  浦东新区通过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空间布局,积极谋求"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面实施"碧水、蓝天、宁静、绿化、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等工程,使全区大气、水体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良好,并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闵行区在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生态区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大板块",积极实施河道整治、蓝天净化、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等十大工程,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并创建成国家生态建设先进区。 
  4、建设与完善全市绿地林地系统 
  进一步落实规划绿地,建设与完善全市绿地生态系统,使各类绿地达到均衡布局,提高绿地生态服务功能。重点是:(1)中心城区以《上海市中心城公共绿地规划》为依据,重点推进外环线生态专项、长风大绿地等公共绿地建设和老公园改造。到2008年底,新增公共绿地1500公顷,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基本建成,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2)郊区结合"三个集中"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建设林地,重点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郊区新增林地2300多公顷(3.5万亩)(不含崇明)。 
  5、自然生态和湿地保护 
  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强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水平。在崇明东滩和九段沙创建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管护设施的建设力度,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和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在淀山湖等黄浦江上游地区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积极改善水生生态系统。 
  (四)实施后的预期环境效益 
  三年间,本领域计划实施6类重点任务,共计52个项目。 
  预期的环境效益是:全市绿化系统更加完善,初步构筑崇明环境基础设施框架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世博园区的建设。 
  八、加强机制创新、法制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协调推进责任体系 
  1、加快重心下移,强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推进机制。各专项工作组和相关委、办、局进一步强化规划协调和目标、标准制定,明确推进政策,加强行业指导,加快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重心下移;各区县政府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积极承担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的推进实施,通过绩效管理,在街道、乡镇层层落实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 
  2、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将环境效益监测评估作为科学 
  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手段,完善专项领域和各区县项目推进实施成效的评估方案。重点深化环境效益监测评估方案,探索和推行环境空气质量分区日报制度,定期公布区域降尘变化情况、区域河道水环境质量和重点整治河道水质变化情况。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环境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将环境绩效指标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二)强化政策引导与支撑 
  围绕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制造者回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通过政策放大效应,确保重点项目全面完成。重点出台实施以下政策: 
  1、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支持政策。筹措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 
  厂脱硫工程的实施,制定脱硫电价政策,原则上按照国家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电价中脱硫差价的标准予以提高,并及时纳入本市和国家电价调整计划。 
  2、延续和完善郊区污水治理市级资金补贴政策。按照"市场建厂,政府建网"的模式,对郊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继续按收集处理水量给予市级资金补贴,鼓励郊区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进程。同时,对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给予适当补贴。 
  3、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配套政策。 
  4、延续郊区造林建设市财政的补贴政策。 
  此外,对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和中心城区公交、出租车率先达到"国三"标准工作、率先更新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高污染车辆落实相关推进政策。 
  (三)完善法制建设 
  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作为地方环保立法的核心,进一步推进相关规章立法进程。加快修订《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完成医疗废物管理和辐射环境管理等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开展上海市工业区环境管理办法、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排污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立法调研。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论证,从宏观决策上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环境准入机制,严格实施"三同时"和"以新带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企业。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和实施环境监测、执法、管理能力建设方案。强化环保现场执法监督能力,加强污染源监控和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健全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市、区县两级联动的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包括辐射污染)的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细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应急预案,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依靠科技支撑 
  以科学为依据,以技术为先导,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重点加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世博园区环境建设、崇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项目研究。积极开展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河道生态修复、电厂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污泥资源化无害化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制订钢铁、石化和化工行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批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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