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我厅于2005年初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重新认定,目前大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暂定期即将到期,现将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时间
凡由我厅认定为暂定审查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006年3月底前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请于2006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向我厅申请转正,有升级、增项的也可同时申报(其他获得暂定资格的审查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两月内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附后)后,经主管单位和当地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将书面申报资料和有关电子文档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申请表》的填表说明,严格按填表说明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