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对“库款”的范围性质所做的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你室来信已经收到。现作以下签复:
一、库款范围:银行发行库保管的发行基金,业务库存放的现金均称库款。
二、库款性质:业务库款是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周转、备用的现金;发行库款是国家尚未发行的货币,称发行基金。
三、《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系统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意见》是一九八四年中国工商银行审计监察部制订的文件,中国工商银行已没有这个部门。我们认为司法部门在定罪量型时应以
刑法
的现行规定为依据,而不宜引用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情况调查公告
»
关于上海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批复
»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3年记账式(三期)国债2004年第二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后有关税务问题通知的通知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