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赛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赛高国际(一期)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陕赛物字〔2006〕00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经实地考察,赛高国际(一期)地下停车场符合一类停车场条件,同意你公司按一类停车场服务价格收取服务费用。具体价格如下:
车型
按月计算(元)
按次计算(元)
小型汽车
150
5
摩托车
25
2
电动自行车
20
1.50
人力三轮车
20
1.50
自行车
5
0.50
注:
1、按次计算不分昼夜。
2、汽车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其他车辆连续停车每24小时为一次。
此价格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对于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除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的免费车辆外,其他免费车辆由你们与业主协商确定。
你公司应定期公示收费情况,公布帐务,接受业主的监督。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收费地点公示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价格机关、价格批准文号及执行时间等内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