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工效挂钩方案的报告》(中普企(2001)48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销售收入复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的60%与实现税利挂钩,40%与销售收入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315944万元,销售收入基数为4431843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51433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