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航人[2002]59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2年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的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2年实现利税基数为68939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28576.6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加强企业工资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