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被告人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2008年5月18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连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