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于某某犯放火案
时间:2006-11-16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一中刑终字第3196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6)一中刑终字第X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某某,男,24岁(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射洪县,初中文化,四川省射洪县X镇X村农民,住(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05年11月28日被羁押,200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罗某某,男,24岁(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仁寿县,初中文化,四川省仁寿县X乡X村农民,住(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05年11月28日被羁押,2006年1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某、于某某犯放火罪一案,于某OO六年九月十八日作出(2006)海法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于某某、原审被告人罗某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罗某某因经济纠纷与天外天烤鸭店吴文明、吴文彦兄弟产生矛盾。后罗某某与被告人于某某商量对吴氏兄弟进行敲诈。2005年10月23日18时许,被告人罗某某、于某某向吴氏兄弟发出装有子弹的恐吓信,向其索要人民币50万元,但敲诈未果;同年10月28日凌晨,被告人于某某为进一步威胁吴氏兄弟,在本市丰台区天外天烤鸭店丰益桥总店门口放火,将该店的门玻璃、顶棚等物烧损;同年11月20日凌晨,被告人罗某某、于某某经过预谋后,由被告人罗某某到本市海淀区天外天烤鸭店羊坊店分店、被告人于某某到本市丰台区天外天烤鸭店丰益桥总店分别实施放火行为。被告人罗某某在天外天烤鸭店羊坊店分店放火后,将该店玻璃等物烧损;被告人于某某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在天外天烤鸭店丰益桥总店放火未得逞。同年11月28日,被告人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被告人罗某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于某某抓获。

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事主吴文彦、吴文明的陈述,证人尹某某、李某某证言,北京市公安局助燃剂检验报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起赃经过,起获的赃物及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清单,银行记录单据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等。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于某某在敲诈他人钱财未果的情况下,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罗某某被抓获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于某某,有立功表现,且二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量刑时对被告人罗某某可依法从轻处罚;对被告人于某某可酌予从轻处罚。故判决:一、被告人于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被告人罗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于某某上诉提出的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没有和罗某某预谋在11月20日放火烧天外天烤鸭店,当日其虽去了丰益桥天外天烤鸭店,但没有实施放火行为,原判对其量刑过重。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本院经审核予以确认。

对于某某某所提其没有和罗某某预谋在11月20日放火烧天外天烤鸭店,当日其虽去了丰益桥天外天烤鸭店,但没有实施放火行为的上诉理由,经查,原审被告人罗某某与上诉人于某某预谋于11月20日分别放火烧海淀区天外天烤鸭店羊坊店分店和丰台区天外天烤鸭店丰益桥总店,因于某某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放火未逞的事实,有于某某在侦查阶段及庭审时的供述在案证实,且其供述亦有同案罗某某的供述予以印证,故于某某所提上诉理由与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其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于某某、原审被告人罗某某在敲诈他人钱财未成的情况下,实施了使用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均应惩处。鉴于某某某被抓获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于某某,有立功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上诉人于某某所提原判对其量刑过重的理由,经查,原判根据于某某此次犯罪的事实和性质,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之内对其判处的量刑是适当的,于某某所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人民法院根据于某某、罗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某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对其定罪、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于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刘俊燕

审判员赵建

代理审判员王奕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殷悦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