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原告冯某与被告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原告冯某

被告蒋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某与被告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冯某于2011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冯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冯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8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0元,由原告冯某负担。

审判员李炳

书记员朱慧琴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