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某甲,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赵某乙,男,回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颍支公司(以下简称临颍保险公司)。
地址:临颍县X村路口向北150M(县中医院南邻)。
法定代表人:齐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