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人(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靳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个体运输户。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女,X年X月X日生,住(略)。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二审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又名张某奇,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姬会芳、黄某乙,汝阳县148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原审被告:洛阳第一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洛阳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牛某某,该公司监察室主任,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