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略阳县中心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略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X路XA号唐南大厦1—X层。

负责人魏某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赵哲平,陕西嘉盟(略)事务所(略)(一般代理)。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