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原告蔡某与被告王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原告蔡某

被告王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蔡某与被告王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蔡某于2010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并无不当。依照《中某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蔡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x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人民币9150元。

审判长王某

审判员汤国荣

代理审判员王某兰

书记员汉静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