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律师

程金霞

程金霞律师拥有多年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谈判和诉讼经验,目前专攻婚姻家事方向的案件代理及法学研究,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和财富管理事务部副主任。 电话15906603573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股票增值部分?

发布时间:2021-04-23 12:03:55

主讲律师:程金霞

内容简介: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股票增值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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