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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个人原因需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2202年6月10号开始正式租赁现在还没住进去。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个人原因需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2202年6月10号开始正式租赁现在还没住进去。合同上写的是“ 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缴纳了违约金之后,合同还生效吗?如果不生效,那租金押金予以退还吗?
提问时间: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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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了之后合同就解除了,不再生效,押金应该退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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