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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公愿意和我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归我,2014年买的一款现代轿车归他所有,一套商品房130平米2014年按揭在我名下,担保人是我父母,剩下的房贷由我归还,所有权归我。老公名下的所有债务我都没有签过字,由他自己承担。我名下的其他债务,有2万是他签字了,他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剩余的15万左右虽然他没有签字,但是用于生活开支,或者为他偿还借款了,他提出愿意全部承担或者一半,女儿6岁,儿子1岁,全部由我扶养,每月15日他给我2000抚养费。这种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签订离婚协议时我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