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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开个公司,立我爸的名字为法人及股东,认缴百分之七十。2017年有官司,公司败诉,当时是认缴的注册

我叔开个公司,立我爸的名字为法人及股东,认缴百分之七十。2017年有官司,公司败诉,当时是认缴的注册资金,2019年公司改名,股东认缴金额为我爸的百分之1,我叔的百分之99,2019.12月我爸跟我叔签订协议,一切债务为我叔承担,并且协议中写到我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那么2017的官司现在已经执行阶段。我爸还应补齐认缴金额吗?
提问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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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要补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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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办法挽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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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只对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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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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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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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要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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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爸跟我叔都没有钱来补足认缴金额,本来没我爸的事,公司一直我叔运营,这样一弄,我爸也连进去了。公司也没资金了,相当于啥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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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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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了股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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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爸不交,拉入被执行名单,然后冻结房产,然后我妈的财产也要冻结,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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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多少钱?会冻结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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