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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车祸发生,治疗到2016年8月10日出院,重型颅脑损伤,多处骨折失去劳动自理能力。我们原告获各项赔偿1***1.87元,事故中原告承担20%责任,保险公司赔付4***元(包含交强险,买3***保险的),肇事者在原告住院期间分多次支付合计2***.89元,保险公司的钱我们只够还医疗债务,除以上,肇事者还需支付我们5***.61元,我们申请强制执行无果,肇事者避而不见,对方家门长年锁着,只有老奶奶在家,执行局说肇事者已加入黑名单,没财产,我们猜测事故发生时对方已及时转移财产,我们该怎么维权要回这50多万赔偿款,目前家中度日去年,经济窘迫,原告需人长年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