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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20万元月利息1.5%,欠款人拖欠不还,我作为事业编人员借贷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债权主张是否有效?

我在2014年给一位朋友借了20万元,月利息一分五,同时还有一位担保人,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经多次催促欠款人都不还款,同时我也是乡镇政府的一名事业编人员,家里的亲戚朋友也有将他们的一部分资金放在我这里,我用于借给别人赚取利息,请问我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主张债权能成功吗?
提问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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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如你所述已经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已经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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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这只是在亲戚朋友中间,一些特定群体,有些人给我我也没有接收的,而且也没有宣传,这样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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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除非是亲戚朋友之间不追究,你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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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乡政府的一名事业编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这对我主张债权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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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没有影响的,债务关系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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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起诉主张债权,胜诉率大概有多少?后面胜诉了如果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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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证据充分,胜诉问题不大,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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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就是有一张欠条以及一些要钱的短信,通话记录。还有一名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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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你所述证据充分,胜诉几率很大。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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