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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小记忆力过人,所以以上事情的细节记得一清二楚,只是因为17岁时候怀着对老师的尊敬,不敢告自己的班主任,表达能力有限,也说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学生A,此人非常坏,他会在比如走廊站队的时候 ,公开跑过来骚扰我,大家都看见的当时,还有就是会偷偷摸摸躲在人背后,拿手指人头,包括操场站队的时候,突然从背后跑过来打了人就跑,当时很多同学就看见的,直至最后全班众目睽睽之下抢我座位,班主任本来让我坐第四组第二排座位,我把书包放过去去洗手间了,回来的时候,只见A把我书包放回了我座位,自己坐在我新座位上,新座位前面两个女生的名字我都记得,A自己的座位在第四组最后,前面是班长,然后当时我还问我同座位我书包谁放回来的,他笑笑,他们都看见的。班主任现在不承认,因为时过境迁,他自己忘记了,但是有可能同学会记得,这是众目睽睽之下的事情。体育馆事件是学生B当着全年级的面指着我头骂把我赶出去的,大家都看见了,这是犯了侮辱罪,体育老师在旁边无动于衷,我可以到教育局告吗,18年前的事情。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对我吼,连续让我回答问题,还让我上黑板上写“我是。。。。“,并且众目睽睽之下,当着全班的面说”女性,裙子脱掉是下体“,当时讲完之后,全班哄堂大笑,此事虽然过了18年,06年聚会的时候,还聊起过此事,这个语文老师每堂课都盯着我连续发问,我只是语文稍差,但是期中考试,总分考了全班第7名,语文老师方式过份,导致我无法立足于班级,正好碰上学校匿名评价老师的活动,我忍无可忍写了语文老师一句,不说普通话,三番四次全班面前批评学生,还没好意思把他上课的时候说那句话的事情写进去,班主任看到后不去调查是不是老师行为过份,也不找我了解情况,直接跑全班面前把我指桑骂槐骂的狗血喷头,说我就是坏,从此以后开始针对我,有人抢我座位,他就是不管,还对我家长说,同学之间打打闹闹不是很正常么,后来换了语文老师,新的语文老师跟班主任住一个宿舍,也认为我写老师负面意见不对。我后来自闭,我爸开家长会跟班主任和新语文老师说我在家不说话。然后新语文老师竟然在我跟同学说话的时候,突然冒出来说,我跟我爸不说话,让我难堪。以上事情,造成我高考落榜复读,20年自闭,我现在投诉教育局,可以投诉吗,同学的证言可以让教育局去联系吗?班主任可以告我吗,那个眼看着我被人人身伤害,不闻不问的体育老师我可以告教育局吗,他们能告我诽谤吗?如果班主任报公安机关,能追究我责任吗?以什么罪名告我? 由于非常愤恨A躲在背后打人以及抢我座位的行为,我发过电子邮件给全班同学,骂了他,给他改了个谐音的名字,他报警了,后来我也道歉了,警察说此事处理完毕了,以后他如果再想告我这个事情是不可能的了。那么,如果我现在投诉教育局以上事项,可以告吗?会不会被反过来告我?他们如果告我,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诬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