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8年1月14日通过爱上租租房,合同签订2018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后续租。续
于2018年1月14日通过爱上租租房,合同签订2018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后续租。续租合同2019年1月16日至2020年2月27日。但1月16日交了两个月的钱,第一份合同的押金顺延到第二个合同。续约的时候被告知多交一个月会送一个月住宿。两笔合同都是通过网商贷的形式交的房租。后爱上租被蛋壳收购,我网上贷的钱也于2019年11月16日结清。后打蛋壳客服,沟通说我2020年1月16日还要再交一个月租金。我认为是不合理的。而且第二份合同也表明我是通过网商贷的形式付房租,然后之前的管家和我明确说明了后面多出来的时间是送的。再交就存在欺骗行为。
提问时间: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