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我家农用地大都在公路边,十年前因道路扩建,我家有块地被征收了一部分,后面路修好了,有一部分被征收过得修路没用完就一直闲置下来了,我爸妈种地的时候也就种上了农作物,类似的情况沿路两旁皆是如此,中间有几年我妈妈身体不好,没种,就租给了地旁边有家农户种,当然因为是是乡里乡亲的,也没收他租金,过程中他拉了几车篱笆倒在里面,直到2015年的时候我爸妈想把地收回来,自己种,去找他家讲了,结果那一季庄稼收了后,他们家又种上了,我爸妈,又找他说了一次,2016年,他家又种上了,这样一直到2018年,我爸妈就把他种上的玉米拔掉了,自己种,过程中有过争吵,拉扯,我父母报了警,到派出所后经过调解,写了一份协议,把土地归还给我家,2018年新农改土地确权也是确下来在我家名下的,但是从那以后他家多次拔掉我家种的玉米苗,多次偷我家地里农作物,第一次被我妈妈抓住,报了警,警察来了后说价值太少不能立案,口头警告了对方,第二次又被我妈妈抓住,跟她理论的时候把我妈妈打了,我妈妈又报了警,出警的派出所民警来了后就说:“打伤了自己先送去医院治,你们这个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你们种了农作物是属于非法占有国有资产,后面该怎么处罚你们,我们会把把报告向上级领导”就走了!我想不通,难道别人多次偷我东西还打人,怎么想讨个公道就这么难!自己有没文化,不懂法,所以求助各位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