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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民小组的土地在分田到户之前(1984年)被乡里租去了办乡办企业,现在这些厂已被转制给私人多年,

我们村民小组的土地在分田到户之前(1984年)被乡里租去了办乡办企业,现在这些厂已被转制给私人多年,村里每年向租地的企业收取建设用地租金,8000到1万每亩,请问该建设用地租金该不该分给我们每个村民小组成员?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上级的指示文件
提问时间:2021-06-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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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否分,由村委会决定。村委会是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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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村里当然不会分给我们,我们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上级有关文件向村里要这笔土地租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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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有没有承包合同,证明土地你们承包但是实际是由村里租赁给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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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规定或者上级文件规定,必须分给你们,目前你回答我的问题。我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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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建厂之前,还没有分田到户,都是生产队集体耕种的,建厂后,乡里有没有给生产队租金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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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生产队集体耕种的时候没有什么承包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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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说的分田到户,就是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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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没有合同的话,维权很难。因为你们证明不了土地给大队或者个人就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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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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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朋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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