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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受理书获得后,可否在生产中使用商标名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获得商标注册受理书后,可以在生产中使用商标名称吗?不做注册商标使用,仅仅做为TM或者标示使用
提问时间:2021-05-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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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使用,但是必须标注TM因为此时你还没有真正的享有商标权,不能打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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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以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我们的产品工商局这边要求我们提供可以使用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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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另外,我们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我们产品投入生产并销售,但一年后因与他人商标近似被工商总局驳回。被驳回后,原来生产的产品全部被认定为未注册的商标产品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封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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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拿到《受理通知书》后,即可获得了在商标上标记“TM ”符号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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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受理通知书就是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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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的商标被驳回了,那么你们在这期间生产的产品就是属于未注册的商标产品,工商部门查封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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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以使用的法条依据,即哪一部法律的哪一条规定了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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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么在受理通知书至驳回期间生产的总不能被查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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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能查封,你拿到受理通知书,只代表你注册商标的申请被受理了而已,不代表你有权经营销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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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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