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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与天津xx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工作地点为大连。目前

本人2016年与天津xx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9月30日到期,工作地点为大连。目前我怀孕两个月,公司最近说改革,要撤销大连的岗位,与我协商的赔偿为N+1,我不同意,公司要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请问我劳动仲裁能为自己争取的最多赔偿是2n吗?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到三期结束。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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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产假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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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产假的待遇是指生育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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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经济补偿金n加1是可以的,产假待遇就是你的产假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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