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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5/2-2016/2任职p2p公司,职位营业部经理,任职期间营业执照负责人名字是我。任职期

本人2015/2-2016/2任职p2p公司,职位营业部经理,任职期间营业执照负责人名字是我。任职期间客户理财3100万,都到期兑付。2016/7月变更营业执照。2018/4月公司涉嫌非法吸储,我需要承担责任么?为什么警察老拿我曾经在职营业执照负责人说事,我在职期间是2年前,在职期间也兑付了,而且也在16年2月更改负责人了。我在职期间国家也没说他是非法的,如果是非法的营业执照年审都通过了还上中央电视台打广告。我在职期间也不接触客户,客户理财的钱我也不接触,都是公司p***机刷卡。我管的分公司也没有财务。给我做笔录是一个人没穿警服,没开监控,是否是正式笔录
提问时间:2021-09-0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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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关键是公司非吸行为,被认定起止时间,包括了你任职期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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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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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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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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