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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车祸,对方小腿粉碎性骨折,交警未确定责任,律师建议是否需要探望病人并垫付医药费?

10月2日,车祸,我方六轮车(强险)与对方拖拉机于十字路口相撞,导致对方小腿粉碎性骨折(电话通知),我方没有受伤。我方下车查看准备报警时,被对方人员夺走手机未能第一时间报警。交警笔录时没有记录被抢夺手机这件事,称不重要。目前交警尚未说明双方责任,告知等通知。请问律师,是否需要到医院看望病人?我方应该做些什么?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提问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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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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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探望病人,也不需要垫付医疗费。你目前做的是等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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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方车辆或许有加装和超载现象,对方加装,目测超载。是否会对责任判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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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肯定有影响,因为超载影响刹车制动。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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