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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男方一直拖延不履行结婚承诺,拖延了2个月,最后决定孩子不生了,想要求男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未婚怀孕,男方一直拖延不履行结婚承诺,拖延了2个月,最后决定孩子不生了,想要求男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吗?有法律支持吗?想要求赔偿的是3个月误工费、医药费和营养费。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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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虽然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法律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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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就是没有任何的办法了是吧。只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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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但是就医的直接经济损失你是可以要求他承担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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