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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的商铺为分三期付款,首批40%,后两批各30%,合同约定逾期每天按万分之一计违约金,18

你好,我购买的商铺为分三期付款,首批40%,后两批各30%,合同约定逾期每天按万分之一计违约金,180天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但现在二批款才逾期一个月,请问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提问时间: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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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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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再问下 律师!(合同法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这一条我的二期应付款超过了总款的五分之一了!因为总共才三期!所以这样的话是以我合同为准还是以合同法这条为准呢?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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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以合同为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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