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涉刑事案财物能否在判决前被公安机关处置?当事人权利如何维护?

对涉刑事案财物,公安机关能否在刑事生效判决前进行处置?如以退赃的理由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扣押、冻结、处置了。但在之后的生效刑事判决中又不含这些内容,是否是构成对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侵害?当事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当事人要如何举证?可以通过那些救助渠道索回自己的财物?
提问时间:2021-06-05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退赃是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扣押查封拍卖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退赃怎么涉及到你的私有财产呢?
交流头像
用户
以退赃的名义胁迫当事人配合出具“委托”非法处置涉案财物为目的。为规避单位监管法律责任,办案人甚至不经任何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卷宗中查不到这些财物被处置的痕迹。这些财物不在生效刑事判决中。现在当事人向他们提出国家(刑事)赔偿,被要求提供相应证据,请问如何举证?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签署了委托处置的手续,卷宗里没有?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处置了什么财产?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