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村前段时间小城镇整治,要求所有党员参加义务劳动15天,接到村里干部电话,15天必须有
前段时间我们**村前段时间小城镇整治,要求所有党员参加义务劳动15天,接到村里干部电话,15天必须有3天本人要亲自参加,否则要把组织关系转移,其余时间如果不参加要交130一天,在这期间不得由家人以及别人代替,这就感觉是霸王条约,但我觉得既然说义务劳动这样本来也不会给我发钱,反而不做满还要130一天交到村里,但乡里的文件里根本没有提到不来就转走组织关系和130一天这两条规定,要上交的钱也不是说拿来雇佣我不在时代替我的人,对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村书记这样行为是否违规操作?这钱交的是不明不白的,也没有在所有党员会议上说明交钱的目的,也不是说把钱拿去给我不在期间雇佣其他人
提问时间: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