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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10月碧桂园集体交房,当时我验房验出很多问题,没有同意交房,直到20年5月初,碧桂园工程部门打

19年10月碧桂园集体交房,当时我验房验出很多问题,没有同意交房,直到20年5月初,碧桂园工程部门打来电话说房子问题都整改完了。这期间碧桂园物业打过3次电话催我缴纳自集体交房日期(19年10月)以来的物业费,我也联系过碧桂园全国客服有3次,第一次说因为施工方造成房子质量问题而导致我不能及时入住,应该由工程部替我缴纳物业费,后两次咨询却说要根据当地碧桂园的情况来处理,当地的碧桂园毫无疑问告诉我,他们不会给我解决物业费。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他们 有没有责任给我缴纳物业费?
提问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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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只负责缴纳正式交房以后的物业费。以前的物业费用,你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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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需要根据哪个法律条文,向碧桂园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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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需要法律条文, 这是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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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可能每一件事都有对应的法律条文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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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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