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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18年4月和商场签订的合同,店铺在商场内部,实用面积为50.6平米,公摊面积按百分之50计

我们是2018年4月和商场签订的合同,店铺在商场内部,实用面积为50.6平米,公摊面积按百分之50计算,计租面积75.9平米,商场给我们说2018年6月商场开业,但合同中没有体现,至今为止商场都没有开业,并且商场内部都是毛坯地面墙面,没有任何装修,商户只有两家,都是自己装修的,我们没有享受任何公共设施公共走道公共消防通道,公摊面积设计到的房租物业还需要我们交么??
提问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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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答复,我想咨询下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说明,商场在没有做完公共基础装修部分,我们可以不交公摊区域的房租和物业,我们的公摊房租占总租金的三分之一呢,不是小数目哦!!麻烦您给我解答一下,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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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无强制条款,而是根据公序原则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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