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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被要求签物业合同,合同规定业主共有物业的经营收益全部纳入物业服务费。小区内有很多广告,这部分收益应该归谁?这种做法合法吗?

买房的时候必须签物业合同,绑定销售,物业合同里面有这么一条,“”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全部纳入物业服务费,“”合法么?小区现在里面到处都是广告!这部分收益应该算谁的啊?
提问时间:2024-10-08
律师解答:物业合同中关于“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全部纳入物业服务费”的条款被认为是无效的。这意味着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业主不必受其约束,物业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补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经营收益应当按照业主的共同利益进行分配,任何试图将收益独占或限制业主权益的条款都可能被视为无效。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收益的合理分配。同时,建议业主在签署物业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避免不利条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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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条,没有法律效益是吧,说白了,就是他这么写也没用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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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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