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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姻关系育有一子,对方经常殴打自己,因对方征信有问题,故在我的名义下面开了个公司,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公司实际运转对方负责业务,我负责垫资,资金基本全部由我付,暴力报警了两次,第一次严重外伤,因不知需要验伤加上还有小孩,选择原谅,第二次报警因外伤不明显医生不开验伤报告警察不予处理。警察还说我们现在属于事实婚姻,所有财产对半,请问这说法是否合理?然后对方经常暴力威胁,胁迫我继续垫资,实际我并无积蓄,基本都是信用卡和网贷。然后我要求利润各分一半他背着我说等他有钱了把我踢了,因为不忿,加之他对家庭对我漫不经心平时也对他有言语辱骂。然后现在所有公司及生活花销都是由我支出,请问我如何终结这种关系
提问时间: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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