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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赔偿遗产问题:爷爷签协议后去世,叔叔先去世,婶婶或女儿能否分到遗产?

您好,农村土地征用(非个人土地,这块土地归全村人所有),村民可获得新房子赔偿。爷爷已签了协议,但房子在爷爷去世后才拿到。叔叔是在爷爷签了拆迁协议后不久死亡的。叔叔去世先于爷爷去世。请问婶婶(叔叔的老婆)或者叔叔的女儿可以分到遗产吗?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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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叔叔的女儿有代为继承权,由叔叔的女儿来继承原来叔叔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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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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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何律师。假如叔叔是比爷爷去世晚,但在房子下来之前去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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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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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由叔叔的配偶和女儿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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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怎么分配呢,这属于叔叔和婶婶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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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拆迁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由婶婶和女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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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什么可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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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何律师,代位继承我完全明白了。就转继承,假如哦,房子是在外公和叔叔去世后才拿到的,那叔叔去世前房子还没存在的,那应该算叔叔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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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算叔叔的遗产,因为房子在爷爷签订了协议之后是必然会有的,所以即使叔叔去世了,也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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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哦哦,明白,谢谢何律师。那为什么不算叔叔和婶婶的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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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法定继承,爷爷没有遗嘱,那么叔叔继承的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可以继承四分之一,另外的属于婶婶所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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