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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农村老家二十亩耕地已确权,由于家中老人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每年承包给同村村民,该村民每年向村委会

两年前农村老家二十亩耕地已确权,由于家中老人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每年承包给同村村民,该村民每年向村委会申报领取青苗费(有相关记录)近期村委会将全村耕地进行统一整合,并与新成立的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该合作社以我家耕地近几年未进行收割为由拒绝承包,并在承包合同内写明荒地不予承包。按照已确权证明该耕地为国家承认土地,且承包村民每年领取国家补偿,以上两点均可证明该土地并非荒地。鉴于上述情况,应该如何解决解决?合作社承包集体土地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私自变更国家土地属性?村委会与合作社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可以向巡视组反映情况扫黑除恶?
提问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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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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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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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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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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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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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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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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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刚才回复将进行投票表决,超过80%以上即可执行此结果!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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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你的地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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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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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如果交涉是否直接与村委会交涉即可,与合作社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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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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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村委会对外承包耕地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吗?还是有其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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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也可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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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总之不能直接指定承包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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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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