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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岁多发性子宫肌瘤意外怀孕需终止妊娠,进行人流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单位已交生育保险多年"

本人44岁,多发性子宫肌瘤,最大4.8*3.3。已生育一孩。现发现意外怀孕,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一般认为子宫肌瘤达四公分,不建议孕育,但要终止妊娠,必须本人要求。请问我现在进行人流,能否享受生育津贴?我单位已交生育保险多年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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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该女职工连续参保(五险)满一年,并且符合上述条件,所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点很容易被忽略,就是生育保险待遇里包含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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