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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当时我和我女朋友同居的时候,买的房产,写的共同共有,但是首付是我父母付到我的账户上

你好,我想问一下,当时我和我女朋友同居的时候,买的房产,写的共同共有,但是首付是我父母付到我的账户上的,之后的房贷也是我朋友的转给我提现到我账户的,现在分手了,能不能不用公证途径,过户到我名下?因为她不同意一起去公证。如果实在不行,我可以提起诉讼吗?因为她一分钱都没有出。
提问时间: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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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如果不同意,没办法过户。对方虽然没有出钱,但属于你方自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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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告她也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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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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