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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签居间协议导致房屋交易失败,买方要求赔偿20万损失,如何计算这三天的损失?

你好,我作为无权代理人签了三方居间协议,当天由于房主不同意我代理卖他的房子,当晚我就通知中介及买方,说房子不卖了,请他们另找房子,我按协议赔偿损失。第三天就正式磋商怎么赔偿签居间合同到不能卖房这三天给买家带来的损失多少的问题。由于买卖双方没有谈好赔偿金额。买方就把我(卖方)诉讼上法院,要求赔偿这三天房屋上涨20万损失。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三天以内已经和买方,中介谈好房屋不能卖了。买方要的这三天的损失应该怎么计算?
提问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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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三天的损失就是由于不能购房导致的亏损,如果这三天房屋价格上浮20就是按照20赔偿,但是具体上浮多少得看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是买方说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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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是鉴定以第三天为基准日鉴定,还是应该以这三天的涨幅作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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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具体鉴定的程序,依据,这个你需要问鉴定机构,法律和鉴定完全两个程序,实践中律师是直接依据鉴定报告结果确定。如果不认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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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是,买方起诉是房屋三天上涨损失20万,而鉴定机构鉴定评估的是房屋当天的房屋单价,这种和起诉书不符,正常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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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天单价是三天每一天的单价,还是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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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是第一天签约,当天晚上电话告知中介不卖房,第三天中午三方协议赔偿违约金。这次法院把房屋评估基准日就定在第三天。而房屋评估鉴定是评估的整个月的价格。由于没有找到同一类型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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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违约的基础价格应该按照第一天起算三天,这种你在法庭直接提出来就行。法官会考虑你的观点,必要时候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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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作为违约方,其实就是应该就是赔偿房屋这三天的上涨幅度损失,但是评估方到现在都没有拿出那三天的房价,只是拿出与涉案房相距一公里远的房屋比较,而且是那一个月内的房屋综合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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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就看法院是否采纳了,完全看法官的想法了,因为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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