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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看看诉讼涵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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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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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 原告:吴**、男、出生于2001年3月11号,高中、学生、**市**镇被告:罗**、女、1998年8月17号,**省***族*族*族**县二**镇**村二组诉讼请求(请求事项):要求赔偿10倍事实与理由:吴**在2019年8月24号在拼多多o***网上购物平台上买了一瓶祛痘霜143元,结果快递到后发现该产品为3无产品,没有任何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此致XX人民法院原告: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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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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