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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因为对方逆行我正常行驶 一开始未发生碰撞 对方在下车了两个人走到了我驾驶位,我以为对方要打我,我就倒车准备走,在慌乱中轻微挂到对方车辆就停下来了 对方在看到我要走的情况下拍下了视频刚好拍到我车碰到对方车辆 双方都报警等到交警来现场,交警判定对方逆行负全责,交警就说走一站处理 对方就不肯报警说我危险驾驶,后面就来青山湖佛塔派出所了,对方在给民警(警号0***)民警在没听我的解说和为做笔录的情况下把我带进了拘留室,在拘留室待了一个小时后,民警引导我让我和对方私了 在和对方私了情况下对方说要3万,后未达成一致,民警又以我故意损害公私财产名义,再次把我带进拘留室,没有任何签字,和文件 。不要打电话 手机我偷偷带进拘留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