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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原本是一个三四千平方米的场地出租方(我在别人手里租的空地,然后自己花钱搭建了简易钢架棚)场

您好!我原本是一个三四千平方米的场地出租方(我在别人手里租的空地,然后自己花钱搭建了简易钢架棚)场内共有四家承租个体,都是做加工行业的。其中有一家泡沫废品加工厂是属于我本人的工商户头,但我已在一年多前连场地和机器设备一起出租给了别人,现在由于泡沫厂生产不当引起了火灾,将泡沫加工厂以及其他三家全部烧毁,共造成经济损失两百多万元。请问,做为出租方的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提问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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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做为出租方你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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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工商户头会让你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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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那我属于陪偿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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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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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您的意思是其他三家的损失都由我来赔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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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泡沫废品加工厂承租人和你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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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您那我和承租方各负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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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应该是承租人承担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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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在吗,还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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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好意思,刚刚接了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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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好的,谢谢你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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