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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
提问时间: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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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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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旅游公司导游都没有旅游证的可以举报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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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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