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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辆运输后未清理路面导致电瓶车摔倒受伤,施工方单位名称不明怎么办?

工程车辆运输后,施工方未及时清理清扫路面残留的泥渣、沙石,导致电瓶车摔倒,受伤住院手术,施工现场未安放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去街道办事处咨询调节无果,索要施工方单位名称时街道推脱,因不知道施工方单位名称我也无法起诉,空拿着证据。我应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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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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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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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乡村道路,未结果招投标,发包也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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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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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这边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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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直接告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如果不愿意承担责任的话,需要告诉你责任主体。大不了告错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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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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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虽然物权法认为,诉讼时效三年,但是目前还没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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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样等于打太极,我这是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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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陈/律师谢谢你的帮助,我打算走媒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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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笔误,是民法总则认为,诉讼时效三年,但是目前还没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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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也帮不上什么忙。有可能尽量多渠道的维权。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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