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2017年身份证丢失被利用虚开发票被通缉,遭遇看守所不公平对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于2017年丢失身份证未挂失。2017年5月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湖南衡阳开了一家建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00万元整。警方于2018年4月27开始网上通缉我,我于29日晚被捕,在长沙被捕,期间遭遇五一假期,于长沙第二看守所羁押至3号转至衡阳未成年人看管所直到8号下午释放。连续几天的与外界的失联,在看守所被人不公平的对待,给本人造成巨大的心里压力,没有吃好睡好过,许多天连续没有进食,一直在转移的路上。长沙转到衡阳是下午2点到晚上12点左右开始审问,到第二天早上才进食,第一天被捕也是。我应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权益,工商部门人工审核失误是否也有责任。我需要起诉用我身份证的人吗,。实际经济损失我可以详细描述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我看完内容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现在调查清楚了吗?不是你做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是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昨天释放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公安部门没有给你国家赔偿吗
交流头像
用户
期间我朋友去了几次才知道我在哪个监室。买了衣服什么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没有 他说他们按程序抓的。第一嫌疑人是我
交流头像
用户
身份证是我的 虽然去注册的人后面头像比对不是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被关了多少天?
交流头像
用户
他们写的是3号到8号
交流头像
用户
实际是29号晚8点被抓到8号到下午5点30左右释放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是刑事案件,工商部门的审核错误是他们的损失,对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阳泉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