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大学食堂开档口,招的一个兼职女生。在前几天凌晨4点喝完酒后约了这个女孩子,女孩子从学校跟我朋
我朋友在大学食堂开档口,招的一个兼职女生。在前几天凌晨4点喝完酒后约了这个女孩子,女孩子从学校跟我朋友走去酒店,房间里我朋友许了些好处,女孩子也没表态不愿意。接着就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后女孩子反悔,说要5000块钱,我朋友没那么多钱,说可以先给一些,后面再给,女孩子就抓了我哥几下,然后就走了。我哥从头到尾没有使用暴力。下午4点多的时候一个男的打电话给我朋友说加,我哥加了,里,那男的说要么给5000要么报案说我朋友强奸。我朋友现在在派出所已经72小时了,请问下,这样的情形构成强奸罪吗
提问时间: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