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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吗,订婚前,男方买的三金,相处期间怀过两次孕,怀孕及流产期间,我要求订婚,男方以给大哥买房子为由没钱了不订婚,两次怀孕因强行同房或孕酮低导致流产,于2019年4.5月份在他新楼上住后,多次看男方及母亲脸色,以搬出去就是分手就是骗婚的名义,不让出去住,订婚口头推后三次,后因他给我妈脸色我搬出去,他提出有一万的网债,要求我给他还债,我提出分手,但其相处期间我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他说我是骗婚,并且要求我退给他未订婚时赠与的三金,与一部手机,我是否要还,或者我应该采取什么证据,或者,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像他说的我骗婚,
提问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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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办理结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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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未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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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麻烦了,按法律规定,三金需要退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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